肖明成:“……”
他用力
了
眉心,拍了一把惊堂木,将堂下吵个不停的男女镇住,再次提醒杨小水,现有证据对他相当不利,还不如痛快地交代了。
现在摆在杨小水面前的只有两条路,但结局对他而言都不算乐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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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混账!”肖明成狠狠拍了下惊堂木,在一干两旁衙役们齐敲水火棍的“威武”声中喝
,“大胆泼妇,公堂之上岂容你撒野?!来啊,拖下去,打十个板子收收
子再来回话!”
不见,这才有了杨小水大街上求救的后续。
而且最要命的是,法律条文中关于
/污的判定,历朝历代都只有男
女,没有女
男!
杨小水见她倒打一耙,气得七窍生烟,也顾不上什么羞耻与否,当即在公堂上大喊,“你简直不要脸,胡乱污蔑人!大人明鉴,分明是她
/污!”
因大禄朝的商业繁荣、民风开放,几代统治者又来自关外,男女关系方面也不像前朝那样苛求,在通/
方面的惩罚跟强/
差不了多少,
本区别是前者罚两个,后者罚一个。
不得不说,场面一度相当混乱,作为主审官员的肖明成心理和
神压力都很大。
第二,杨小水承认自己与
佳婉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两人一起“死”。
一开始
佳婉仗着没人抓现行,死活不肯承认曾见过杨小水,但度蓝桦在她家的一间空房子里提取到大量杨小水的指纹、掌纹,证明后者确实曾在这里住过相当一段时间。
佳婉眼见无法辩驳,当堂反水。
不
是通/
还是强/
都属于犯罪,但花钱嫖,那就不一样了。
,也是正当职业,要向朝廷纳税的。
但是很快的,这个说法就被驳倒,因为
佳婉
本拿不出付嫖资的证据。于是,她第二次改口,说自己与杨小水通/
。
所以两种选择的
本区别就在于:杨小水够不够狠,到底敢不敢,或者说愿不愿意赔上自己的后半辈子拉
佳婉下水。
这话倒有些令人刮目相看,显然
佳婉的脑子相当灵活,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想到对自己最有利的说辞:
第一,杨小水坚持自己与
佳婉没有私情,保住最后一点遮羞布,可因为相关法律条文的不健全,哪怕有证据证明
佳婉曾囚/禁、殴打杨小水,她也可以聘请状师为自己辩护。而杨小水确实有擅闯他人住宅并意图盗窃的行为在前,
佳婉作为一个女人反应过度也情有可原,而且并未造成严格意义上的重度
伤害,
了天赔几两银子算完。
“他一向贪财,毫无廉耻之心,那日是说好了让我花钱嫖的!”
打完板子之后,
佳婉果然安分许多,可她在交代案情时依旧不老实。
佳婉从小就不是吃亏的主儿,一口咬定是通/
,指责杨小水贪恋自家钱财勾引在前,后索要财物未果,这才翻脸。
你一个大男人,突然跑到别人家里去,那就很有问题啊!非
即盗!
也就是说,哪怕
佳婉真的
了什么,也告不成!如果杨小水死活不承认是两人通/
,那
佳婉很可能最后什么事儿都没有!
但无论如何,杨小水前面五起盗窃案证据确凿,罪名成立,已经有杖八十、徒六年的刑罚保底了。如果再加上一条通/
,只怕要把牢底坐穿,这辈子都别想再翻
。